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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份子的畸变

10月 27, 2009

中国知识份子的畸变

作者:长平

1949年以后,知识份子遭遇到的最可怕的事情,并不是当局对他们的迫害,而是对他们的改造。或者说,改造乃是最大的迫害。如今生活在中国大陆的知识份子,或多或少地,都是经过改造后的知识怪胎。

“贫贱不移、威武不屈”是中国传统知识份子的道德准则,定下这个准则的孟子,开出的条件其实很低:“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或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也就是说,知识份子要维护尊严,并不需要呐喊抗争,只要三缄其口就行了。如此卑微的要求,在古代社会基本都得到了满足。

中共对知识份子的改造就从此处着手:任何人都没有沉默的权利,否则就被冠以“死不改悔”的罪名。最厉害的是,迫你开口,又并不是让你分析辩解,而是自我羞辱。所谓“知识份子思想改造运动”,本身就是以自辱的方式开始的。且不说政权未立之时,毛泽东等人对知识份子尊敬有加,百般诓哄,政权初立,就立即翻脸,六亲不认,单说这个运动过程,分明是上面大计早定,却要让知识份子负荆请罪,由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马寅初配合唱双簧。

1951年9月,周恩来授意马寅初给他写了一封信,以十二位教授的名义,“敦请毛(泽东)主席、刘(少奇)副主席、周(恩来)总理、朱(德)总司令、董(必武)老、陈云主任、彭真市长、钱俊瑞教育部副部长、陆定一副主任和胡乔木先生为教师”。9月29日,经毛泽东批示,周恩来在中南海怀仁堂,向京津地区20所高校三千多名教师做报告,题为《关于知识份子的改造问题》,拉开了运动的序幕。

一个月以后,毛泽东在政协会议上定下了这场大型手术的方案:“知识份子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随后,在威逼利诱之下,知识份子们开始写检查。很多人以为,蒙混一下就能过关,但是人性的弱点一旦发动,就会自我繁殖,不知所终。那些学贯中西、性情孤傲的知识份子,很快展开了一场自我羞辱的竞赛。

八十年代以后,在主流舆论中重获尊敬,甚至被奉为德高望重的大师们,如剧作家曹禺、社会学家费孝通、哲学家冯友兰、法学家雷洁琼、漫画家丰子恺、作曲家贺绿汀、美学家朱光潜、建筑学家梁思成、文学批评家吴宓等等,在那场运动中都纷纷自我丑化,或痛挖“思想上的脓疮”,或发现自己是“美帝国主义的工具”,或认为自己是“压榨劳动人民血汗的剥削者”。桥梁专家茅以升一口气给自己戴上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官僚主义、温情主义等十三顶大帽子。物理学家周培源,则在《光明日报》上说自己“无耻地向美国物理界的学阀密立根请求工作机会,……是我一生历史上最可耻的一页”,“我要控诉我自己,控诉我这个丧失人民立场,甘心为美国刽子手作帮凶的所谓科学工作者……我愿意撕下我的假面具……清洗美帝文化侵略给我的余毒,下了决心重新做人”。

何以自轻自贱若此?乃缘于中共收拾他们的手法高妙。西方人说“洗脑”,听起来已经很形象很恐怖了,但是在中国还不够,全身上下都不留死角,谓之“洗澡”。作家杨绛以《洗澡》为题写了一部小说,借其中人物说:“难听着呢!叫什么‘脱裤子,割尾巴!’女教师也叫她们脱裤子!?”并描述“洗澡胜状”:职位高的,校长院长之类,洗“大盆”,职位低的洗“小盆”,不大不小的洗“中盆”,全体大会是最大的“大盆”,人多就是水多,就是“澡盆”大,一般教授,只要洗个“小盆澡”,在本系洗。

设计精微但是言辞粗鄙,就是为了撕下知识份子的斯文面纱,让你觉得自己不是什么东西,然后自己打自己耳光。除此之外,还要迫你去“帮助”那些不肯对自己下重手的同行。比如被毛泽东斥为“从此我再不要见他”的哲学教授张东荪,多次检讨都未能过关,于是翦伯赞、雷洁琼、贾淑英和一干学生都被安排轮番上场,“揭穿投机政客张东荪的反动本质”。

民国时期忧国忧民的谦谦君子,到了新中国都被注射了政治狂犬病毒,先疯狂咬自己,再疯狂咬别人,经过随后的“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之后,知识份子作为一个阶层的人格尊严,已经荡然无存。接踵而来的“反右”和“文革”的惨烈斗争,则为水到渠成,顺理成章。

在这两场炼狱中,以知识份子身份和灵魂坚持抗争者已不多见,大批文人学者,跟其他任何人一样,不过是在身体的存亡之间进行挣扎。曾经抄录过英国政治理论家柯亨语录“如有人要我在共产主义与法西斯主义二者之中选择其一,我就会觉得这无异于枪毙与绞刑”的张东荪,被送进了秦城监狱,曾经说过“自由在国民党是多少的问题,在共产党是有无的问题”的储安平失踪了,“不能忍受自己的思想被霸占,更不能让自己的灵魂被否定”的傅雷夫妇自杀了,质问“谁给了他们权力”的老舍跳湖了……,被抄家、捆绑、戴高帽、游街、吐唾沫、挨打,这些动摇基本人性的侮辱与损害,不仅让苟全性命于乱世的知识份子彻底丧失了开启民智、担当良知的功能,而且和未被开化的民众一起,成为掌握生死予夺大权的统治者手中的玩偶。学校教材中对于历史的篡改,八个样板戏对于文艺的垄断,“两报一刊”对于舆论的控制,都是知识份子听话合谋的结果。其中有不少人,还患上了“斯德哥尔摹综合症”,对迫害产生了依赖。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文革”结束,思想或者身体的牢笼才刚刚打开一条缝隙,就听见皇恩浩荡、感激涕零的声音响彻神州。被成功改造的知识份子,以及被这些知识份子教育出来的新一代知识份子,虽然有深刻反思“文革”的冲动,但是既没有闯入思想禁区的勇气,也算闯入也无所建树了。“伤痕文学”也好,巴金的《随想录》也,尽管不乏揭示历史真相、唤醒麻木良知的价值,但是也未免沦为当局新政的脂粉。

八十年代的文化热中希望重现,然而跟改造前的知识份子思想相比,不过是一丝稀薄的微光而已,立即被“反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黑云冲散。“六-四”镇压之后,生活在中国大陆的知识份子已成惊弓之鸟,或投笔从商,蝇营狗苟于物质世界;或埋首故纸堆中,美其名曰“思想家淡出,学问家凸显”。在此种境况中,学问大家钱钟书、季羡林等人获得至高荣誉,甚至成为道德楷模,不亦悲乎。

新一代知识份子不再需要被改造,而是从小就接受了共产主义洗礼,畸变成为基因,被期待长大以后又红又专。无奈时移世易,颜色迅速变得模糊。左顾右盼之后,他们中有不少人想要认祖归宗。然而回头的路布满荆棘,畸变的灵魂首鼠两端。早在五四时期都已经坦坦荡荡地谈过的民主自由,如今还在中国媒体上欲说还休。

破除“中产阶级”的迷思

10月 24, 2009

破除“中产阶级”的迷思

作者:胡平

有一种广为流行的观点,曰:强大的中产阶级是实行民主的前提或基础。不难看出,这种“中产阶级论”实际上是经济决定论的翻版或变种。我早先写过文章批评经济决定论,这里不妨对“中产阶级论”也说上几句。

“中产阶级论”的第一个问题是含义不清。首先,何谓中产阶级?是仅仅根据收入来定义呢,还是说要加上职业、受教育程度等因素?不少人是主张按收入定义的。然而,“中”本是相对概念。穷国的中等收入在富国就只能算低等收入。如果提出一条硬标准,譬如说年收入必须在多少美元之上才算中产阶级。那么我们很容易找出反证,例如印度的中产阶级过去就没达到这条标准,但并不妨碍印度早就实现了民主;新加坡早就超过这条标准,但至今却还没有民主。另外,中产阶级这个概念和经济体制有无关系?在公有制计划经济下,国家企业事业单位的一般职工都算得上收入中等,且人数众多。他们算不算中产阶级呢?再者,笼统地说“中产阶级是实现民主的前提或基础”,这话的意思也不清楚,因为民主的争取和迫切需要是一回事,民主的巩固和良好运作是另一回事。这种区别对后发国家尤其重要。

美国学者利普赛特(SeymourMartinLipset)在《政治人》(1960年)一书里写道:“从亚里斯多德迄今,一般的论点是,只有在没有什么真正穷人的富裕社会中广大公众才可能有效地参与政治,不受不负责任的宣传鼓动的蛊惑。一个社会一边是大批贫穷的群众,一边是少数受到优待的精英,结果如不是寡头政治(少数上层的独裁)便是专制(有群众基础的独裁)。这中间的道理也不复杂。在贫富悬殊、中产阶级弱小的地方,如果实行民主,穷人很可能利用人数上的优势去推动财产再分配政策,乃至侵夺富人的财产。这就很可能导致暴民政治。与此同时,富人则对民主深怀疑虑乃至敌意,故而倾向于寡头统治。反过来,在贫富差距不大,中产阶级占有人口较高比例的地方,由于财产配置比较均衡合理,因此民主就不会成为财产再分配的工具,社会也不会因民主而撕裂,民主也就比较稳定。”

应该说,上述分析是有一定说服力的。不过仔细想一想就可发现,这与其说是贫富差距是否悬殊,中产阶级是否强大的问题,不如说是财产配置是否合理,富人的财产是否合法的问题。印度的贫富差距也很大,美国的贫富差距也不小,但是印度和美国的民主制度都比较稳固。因为在这些社会中,大多数人(包括大多数穷人)认为,富人之富,是来自聪明才干,勤奋努力,来自开拓精神冒险精神,来自家族的多年积累,或者来自运气等等;简言之,富人的财产被认为是正当的、合法的,既有的财富配置格局是得到社会上比较广泛的接受与认可的。

回过头来看中国。我多次指出,今日中国的问题决不仅仅在于贫富差距的程度十分惊人,更在于其性质特别恶劣。在今日中国,富人所拥有的巨额财富,不是来自历史的积累,主要也不是来自市场的优胜,而是来自权力的巧取豪夺。富人之所以富,是因为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掠夺了本来属于人民的财富,而且是两次掠夺(当初的共产革命是第一次,后来的经济改革是第二次)。穷人之所以穷,主要是因为他们创造的财富被权贵所掠夺。在今日中国,很大一部分富人的财产都是来路不请白的,是不正当、不合法的。广大民众对现有的财富配置格局是不接受不认可的。

可以想见,一旦中国政治开放,人民有了发言权,一定会有大量民众,尤其是数量众多的所谓弱势群体,不会接受财产配置的既定格局。他们会强烈地要求重新洗牌,对以往的经济不公正进行矫正;势必会有大量官员受到追究和惩罚;既有的财产配置格局将经历大规模的震荡,从根本上被打乱;新的、能被广泛接受认可的经济秩序必须经过一段很长的时期才能逐渐确立。

假如上述分析不错,那是否意味着今日中国不适宜马上实行民主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既然现有的极端不合理的财富配置格局恰恰就是不实行民主的结果,我们又怎么能把它当作不应当实行民主的原因呢?这岂不是把事情的因果关系正好弄反了么?由此可见,民主的争取和迫切需要是一回事,民主的巩固和良好运作是另一回事。事实上,利普赛特的“中产阶级论”主要讲的是民主的巩固和良好运作,而且他研究的案例也只限于五六十年代西欧、北美和拉丁美洲。八九十年代的苏联、东欧,尤其是蒙古等国的经验已经证明,专制国家的民主转型并不必须要以一个强大的中产阶级为前提。

拿中国的情况来说,现在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如果在二三十年前,在经济改革的初期就同时进行政治改革,如果中国的经济改革是在民主的框架内进行的,那么我们可以肯定,就算经济增长的速度可能会慢一些,但是它所造成的财富配置格局一定会更公正更合理些,更能得到社会的广泛接受与认同,也决不会造成今天这样的贫富悬殊。如果在二三十年前就开始推行民主,来自统治集团的阻力也要更小些,因为绝大部分官员在经济上还比较清白,至少不必担心自己在民主后会被清算。虽然当时的中产阶级还很弱小,但要是实行起民主来反而更容易。今天的中国,虽然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中产阶级也在壮大,但是由于极端的贫富悬殊,由于财富配置的极端不合理,由于大量官员的贪污腐败,病入膏肓,在今天实行民主反而会遭到更大的阻力,反而有可能出现更大的社会动荡。这再次说明,把中产阶级当作实行民主的前提的观点是不成立的。那种以中国的中产阶级还不够强大为藉口,因此主张民主应当缓行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对纳粹洗脑的思考和对照

10月 13, 2009

对纳粹洗脑的思考和对照

作者:黄老

“宣传只有一个目标”

瘸子部长戈培尔有句名言:“宣传只有一个目标:征服群众。所有一切为这个目标服务的手段都是好的。”

而在宣传征服群众前,得先征服宣传者。1933年9月22日,成立德国文化协会,总部设在柏林,戈培尔任协会主席。该协会下设德国美术协会、德国音乐协会、德国戏剧协会、德国文学协会、德国新闻协会、德国广播协会、德国电影协会。凡是在相关领域中工作的人,都必须加入相关协会,并且这些协会的决定和指示具有法律效力。不听话者不得食。对于“政治上不可靠”的人,协会可以拒绝接受他们为会员,已经取得会员资格的,可以开除他们。这样,通过德国文化协会对整个文化活动的集中控制,就可以“纯洁”出一支效命于纳粹政权的文化队伍。这支队伍不能不充当纳粹政权宣传的主力军,不能不充当纳粹政权有组织的忽悠事业的马前卒。

文化艺术成了权力的婢女。几千万德国人能够看到什么样的美术作品,可以欣赏到什么样的文学作品,可以观赏到什么样的戏剧电影,能够收听到什么样的广播,看到什么样的新闻等等,这一切都取决于纳粹党的好恶。马克·吐温可以在美国经济腾飞之际出版《镀金时代》,可托马斯·曼这些人在纳粹德国没有容身之地。现实题材中,满是荆棘和陷阱,那就写点历史吧,第三帝国的历史题材作品一枝独秀。俗话说,太阳底下无新事。历史题材的作品照样会触犯纳粹的禁区。1933年柏林焚书,为什么要把艾米尔·路德维格和沃纳·黑格曼的作品付之一炬,堂而皇之的旗号就是:“反对伪造我们的历史,玷污历史伟人,捍卫我们往昔的尊严!”

一旦文艺成为政权的附庸和工具,退化就不可避免。不过,希特勒、戈培尔们并不是笨蛋,他们也不想德国的文化艺术“退化”得无人问津。相反,他们希望艺术性和纳粹化能完美结合,不仅德国人喜闻乐见,就是全世界也喝彩。希特勒亲自邀请德国著名女导演里芬施塔尔出马,就是例子。里芬施塔尔拍摄的《意志的胜利》,成功地将纳粹政治艺术化。戈培尔称赞它“成功地摆脱了陷入简单宣传的危险”,将伟大时代的激越旋律“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艺术高度”。

“各家报纸都受到指示”

纳粹德国常常被人贬为极权国家。何谓极权?最通俗的诠释就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换言之,权利无所不管,一切事务都要以权力意志为转移。

不过,就媒体而言,纳粹政权的无所不管,并不意味着第三帝国的文化事业都是国营或党有。恰恰相反,报刊电影等等,都可以私人经营。私有不见得就等于自由。纳粹政权可以利用私人的钱为自己的事业服务。

比如对于私营电影公司而言,一切投资都是民间的,可是是否可以公映,审查权却牢牢地攥在戈培尔的教化与宣传部手里,不是有钱而是有权才是大爷,这样一来,不仅国库的钱可以直接供纳粹政权使用,就是民间资本,也间接地为纳粹当局所用。至于是否叫座,用不着纳粹党操什么心,因为它没有自个掏钱赔本赚吆喝的风险。

自然,因为这种管制,难免会有纳粹电影上映观众未必买账的情况发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纳粹德国的电影业一片萧条。毕竟,投资者在商言商。为了利润,他们会竭力在纳粹当局容许的框框内发挥自己的才干,尽可能地迎合观众的欣赏口味,换言之,会有管制之下的畸形繁荣,畸形创造。

控制报业,也并不需要所有的报刊都是纳粹党办。即使是报刊为私人创办和所有,但是,通过购买、清洗、控制股份、审查、停刊等手段,都可以有效地达到操控的目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纳粹党或党内个人拥有或控制的报纸,只占全部报纸销量2500万份中的三分之二。

《伏斯日报》是德国最主要的报纸,地位有如《泰晤士报》之于英国,《纽约时报》之于美国,它创刊于1704年,可是在1934年4月1日,这家发行了230年的自由主义报纸,被迫停刊。另一份世界驰名的自由主义报纸《柏林日报》,虽然不像《伏斯日报》那样被直接要了老命,可是它的老板在1933年春被迫出让自己在这家报纸的股份。《法兰克福日报》是德国第三大自由主义报纸,它在清除了犹太老板和编辑后继续出版。躯壳尚在,魂魄已散。

那些在纳粹淫威中幸存下来的报纸,知道小命捏在纳粹当局手里,它们为纳粹党服务的忠心程度,甚至比纳粹党有的报纸都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一来,纳粹党不用大包大揽就把所有的报刊都一手统到自己的名下,无须为所有的报纸的亏盈付费,就能够让所有的编辑记者都得先当纳粹党的文奴,所有的报刊都得跟纳粹党保持一致,否则编辑记者就没法在新闻出版这个行当干下去,报刊就没法存活。

戈培尔对新闻的管制,细致入微。当过驻德记者的夏伊勒这样写道:“每天早晨,柏林各日报的编辑以及德国其他地方的报纸的记者,都聚集在宣传部里,由戈培尔博士或者他的一个助手告诉他们:什么新闻该发布,什么新闻要扣下,什么新闻怎么写和怎么拟标题,什么运动该取消,什么运动要开展,当天需要什么样的社论。为了防止误解,除了口头训令外,每天还有一篇书面指示。对于小地方的报纸和期刊,则用电报或信件发出指示。”

纳粹当局自己也心知肚明,这种指令见不得人。于是,堂堂第三帝国的教化和宣传部就如黑帮一样偷偷行事,把每天规定的这也不能报导那也不能评论的指令,当成纳粹党国的秘密。按照纳粹德国刑法典的规定,“泄露国家机密者,处死刑”;“以泄露为目的,而着手取得国家机密者,处死刑或无期重惩役”。

纳粹当局的这两项规定,可不是个虚张声势的稻草人。1936年,夏伊勒在日记里就提到,因为偶尔把戈培尔每天向新闻界下达的一些密令副本给过外国记者,德国《波森日报》的一位先生被判处死刑,后来又被减为无期徒刑。

在这样严厉的新闻管制下,一份份报纸势必变得索然寡味。戈培尔和德国新闻协会主席阿曼曾要求,编辑们不要把报纸编得那么单调划一。可那是谁之过呢?《格鲁恩邮报》的编辑埃姆·韦尔克指责说,报刊之所以变得干巴巴,是因为宣传部的官僚主义和高压手段。韦尔克这下可摸了老虎屁股。这份周刊受到停刊三个月的处罚,而韦尔克自己不仅被戈培尔撤了职,还被送进了集中营。

“灌输纳粹党学说比生产重要”

纳粹上台之初,德国的收音机普及率不高,一时间也没法让家家户户都很快拥有一台收音机。于是当局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下达了集体收听广播的命令。大伙在一起收听广播,谁也不能把耳朵塞了起来。因此,国民们连耳根清净的自由都没了。而且,许多广播节目被安排在上班时间播出,在播出的时候,人们必须放下手头的工作收听广播。

即使广播的时候你是在咖啡厅或者餐馆,那也不会成为漏网之鱼,因为像餐厅、咖啡馆之类的所有公共场所,都必须配备收音机。而对于行人来说,街头的扬声器照样会把纳粹党的声音传送到你的耳朵里。从这个角度而言,纳粹政权确实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在当时,没有哪个国家有德国那么密集的无线电覆盖度。

要命的是,这种广播往往不是一两分钟就能够完事,希特勒这些人的演说,动不动就长达两三个小时。如果把全国的人因此花费的时间累计起来,那会相当于浪费多少个工时!

可纳粹当局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在戈培尔看来,“灌输纳粹党学说比工人们的生产更重要”。否则,即使德国财富再多,人民再怎么幸福,可要是政治跟纳粹党毫不相干,这对戈培尔这些纳粹领袖们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无线电波跟报刊不同,一份外国报纸或杂志禁止在德国发行,一般人是无法看到的,而电台就不一样了,如果不能进行有效地技术干扰,一家英国电台的广播,柏林人也可以收听到。为此,第三帝国就把收听外国电台视为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

夏伊勒在1940年2月的日记里提到这样一件事:有一天,一名德军飞行员的母亲接到通知,说她的儿子已经失踪并被认定死亡。可是几天后,英国广播公司公布的德国战俘名单里却有她的儿子。次日,有八个朋友和熟人来信告诉她这个消息。可是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这位母亲向警察告发了这些人收听敌台,于是他们全都被捕了。

在这样的政治环境里,还有几个人敢轻易接受和传播戈培尔们不喜欢的信息?在恐惧中自我收敛,就会自然地成为一种生活常态。如此一来,戈培尔就可以肆无忌惮地随意操纵舆论了,而他的西洋镜永远不用担心被人公开戳破。国外到底是怎么回事,比如人家是怎么看待希特勒德国的,这类的信息是否可以传播,以怎样的形式传播等等,都是纳粹当局说了算。

相比戈培尔部长心里也清楚,谎言重复一千遍,也不会成为真理,但谎言如果重复一千遍而又不许别人戳穿,许多人就会把它当成真理。因为谎言的陷阱到处都是,人们不掉进这个陷阱,就会掉进那个陷阱。极权政治之下,只存在掉进陷阱的次数多少和深浅问题,而不存在百毒不侵之人。

不过,第三帝国宣传部炮制的那些政治谎言,到底真正征服了多少德国人的内心世界,只有天知道。因为在政府欺骗人民的地方,人民往往也会用欺骗政府来保全自己。在极权政治里,有时候很难分清到底是谁在骗谁。

1943年2月8日,戈培尔在玻璃体育馆的演讲,赢得一阵阵雷鸣般的掌声。可是在第三帝国,大人物对党徒或百姓讲什么不会赢得热烈的掌声呢?领导人放个屁都是重要讲话。

当戈培尔对听众说:“你们愿意打一场总体战吗?如果有必要的话,你们愿意打一场比我们今天所能想像得到的更为全民化更为极端化的总体战吗?”听众报以狂热的回应:“愿意!”在这种场合,不想进集中营就不会说“不愿意”。可在离开讲台时,戈培尔却对心腹说:这些听众真是一群白痴,“加入我对这帮家伙发问,是否愿意从哥伦布大厦的楼顶上往下跳的话,他们也同样会吼‘愿意’的。”

其实,对戈培尔的演说,何尝就不可能也有听众在心里讥笑他:真是个白痴!我们一鼓掌他就以为我们真的支持他!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必须欢呼雀跃,一副十足的脑残模样。

为了更好地蒙人,纳粹德国有一套冠冕堂皇的说辞。比如,对于隐瞒和掩盖真相的一个理由就是,如果如实地公开披露,会损害国家的威望,为英法等西方国家提供了攻击德国的口实。

这种是非颠倒的逻辑,却为一些对“德国”情意绵绵的忠诚国民所接受。他们认为,对纳粹的抨击就是对德国的抨击,作为一个德国人,他们感情上接受不了,揭露何批评德国这样那样的问题就是伤害他们的感情。结果,被当局当猴耍了还觉得自己是爱国呢。

这样的国家,不疯,那才怪呢。

几则新出炉的御用学者大忽悠

10月 9, 2009

几则新出炉的御用学者大忽悠

作者:杨莉藜

近年来,中共的一些基层干部突然流行起口吐真言来了(当然,其中不少是被“革命小酒”给烧的)。林嘉祥的“屁民”,芦涛的“国家罗汉”,逯军的“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都是传诵一时的名言。党官们不经意间撕下了罩在官民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让百姓窥见了他们龌龊而凶悍的形骸。相比之下,党官们豢养的政治学者们却城阙深深,蛹儿一样躲在重重谎言织成的茧子里面。不管执政党处境有多尴尬,民众觉悟有多大变化,依然靠着年深日久的忽悠功夫,不遗余力地漂白罪恶,蒙蔽民智。这些学者大都有一串很唬人的名衔,加之官方大力推荐,其言论之毒害性不可小觑。

中共的执政合法性是打出来的

正值中共建政六十年纪念,关于中共执政的合法性(legitimacy)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社科院的房宁教授应人民网之邀,与网友对谈。房教授说道:“合法性(正当性)的表现可以有很多具体的形式,比如说选举、社会革命、默认等等。中国共产党及其执政地位是在中国人民反抗外来压迫,争取民族独立和社会解放的革命斗争中获得的,是亿万人民用他们的鲜血、生命、财产、情感、知识得来的……如果从西方的政治学原理或西方法理学的角度,这叫做革命权,即人民革命塑造了政权的合法性。”这段话,如果通俗地讲,就是中共的执政合法性是打出来的。

虽然中共政权并不十分避讳“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样的毛式表述,但像房宁教授这样用暴力夺权来解释源自西方政治学的权力来源、政权合法性(正当性)仍然让人感到新鲜。要知道,随着国门开启,欧风东渐,连中共自己都不好意思再渲染暴力夺权的武功,而代之以较为委婉的“人民的选择”。当然,“人民的选择”肯定不是“人民的选举”,即使非要赖给“人民”,也不过是在各派恶斗中的选边儿,而不是理性、和平、自愿的选举。

其实,与合法性(正当性)概念相关的还有一个合理性(justification)概念。合法性关注权力的来源,合理性关注权力既成后官权能否与民众达成良性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即使非要说中共的权力来源合法,那么中共夺取政权后的六十年来其合理性依然没有确立──别的不说,光是人民的基本权利就依然被当局剥夺。人民以默认的方式向政府让渡部份权利,但却没有换来政府对基本人权的保障。相反,政府欲壑难填,得寸进尺,以各种理由、藉口和手段,剥夺了民众几乎所有权利。

房宁先生的访谈后来以〈党的执政地位源于人民革命〉为题发表,大陆各门户网站广为转载。房先生大谈革命权,倒是暂时为中共的合法性找到了一定的理论依据,但是既然当年不那么水深火热中的中共可以打出一个执政合法性,今天生活在十足的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是不是也可以抄起革命权,打出一个合法的执政地位来呢?这样的疑问和冲动,大概是房宁和人民网的编辑们不能压制的吧。

党主民主

与房宁这样的死硬挺共学者相比,同是忽悠,有的御用政治学者──比如中央党校的王长江教授──就忽悠得有些可爱。王教授在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前接受人民网的采访,提出了“政党主导型的民主”的概念。该访谈后来以〈我们是政党主导型的民主〉在人民网刊发。

王教授说道:“我们国家一开始共产党建立的时候,是一个专制制度,并不是说,怎么让人民当家作主,最重要的还是如何推翻专制统治,回过头来再建设民主政治。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我们的民主发展是后来才出现的,我们的民主就和西方的民主不一样,它应该是政党主导型的民主。”“谁来主导呢?在我们这样一个国家,我们看到,能够主导的、有能力、有资格主导的也只有中国共产党。”

王教授敢于承认共产党施行的是专制制度,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长进。他还给“专制制度”加了时间限定,说是“一开始共产党建立的时候”,也为共产党日后万一施行民主留下了退路。但是王教授的理论核心──“政党主导型的民主”,却让人忍俊不禁。众所周知,中国近代引入“民主”(democracy)的概念,就是为了对抗延续千年的“君主”(monarchy)。“民主”和“君主”是一对相互矛盾的概念。同理,“民主”和“党主”也是水火不容。民主的基本形式是选举和参与,如果有一个千年老龟一样的政党压在全体公民的头上,独霸着权力,甚至操作着全民的思想和精神,人民还有什么需要去选举,去参与的?

清末的立宪派里头的保守人士,尽管有的很善于调和斡旋,但思路最终也只是“君主立宪”,而没能想出“君主民主”这样的歪点子。他们要是听说王教授这种“党主民主”的奇思妙想,想必会惭愧得再死一次。

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能搭界?

二零零七年,中共的十七大报告里提出:“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此后,关于以党内民主引领国家民主的宏论可谓汗牛充栋。王长江教授也是这一迷思的坚定信徒。不但相信,而且还板上钉钉地认定二者有同起同落的正比关系。他推断:“党自身民主不民主,就牵涉到社会能不能实现民主。党的民主多一点,社会民主就多一点。如果党自身没有民主,那社会民主就根本无从谈起。”

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怎能搭上界呢?王教授的论述有一个藏而不宣的逻辑预设,那就是四个坚持的第一条。作为体制中人,王教授这样思考当然有他的道理,但是这个逻辑预设不予铺展开来,事实上就形成了一个险恶的陷阱──名义上是在谈民主,事实上是在谈一党专制。所谓民主,原来最终要服务于党运长久这一目的。

民主的本质体现在权利的切分。中共谈党内民主是在党建范畴内谈的,也就是说,党内民主是为了党自身的发展和建设。而这个党越强健、越强势,很难说就是民众之福。十分可能的结果是,党强民弱,官悍民萎。党运长久,而民众永无出头之日。民主了的党很可能像把磨得更锋利的刀,把本属于民众的蛋糕更多地切到党的盘子里。

把党的利益(在一党专制下同时往往又是官的利益)和民众的利益看作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是三个代表的谬论在作祟。六十年的历史已经证明,这种混淆群己权界,模糊利益关系的漂亮说辞背后,往往隐藏着强盗的掠夺。

做编辑工作,少不了阅读各方的理论和观点,包括这些御用学者不时抛出的鸿篇巨制。笔者常想,这些博导、教授、学者们到底是真地不懂还是故意说谎?若是南郭先生的后辈,倒也并非完全不可以原谅──中国自古至今胡乱混饭的学者数不胜数,最遭的情况不过被人骂作笨蛋。若是故意说谎,结局可就惨了──欺瞒民众,助纣为虐,那是必定要钉上历史的耻辱柱的。